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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营商环境开展督查,困扰东莞观音山的难题能否破解?

2024-03-25 14:51 来源:腾讯网T|T

  2月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督促解决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从2024年2月1日起面向社会征集5个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一是阻碍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的问题线索;二是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方面的问题线索;三是影响政务服务和行政效能方面的问题线索;四是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问题线索;五是影响扩大开放方面的问题线索。

  同时征集对政府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通过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及时研究处理。对经营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重要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直接派员进行督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月14日,中国政府网再次发布重磅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将在今年4月赴有关省份,针对营商环境相关问题进行实地督查。其中打压民营企业也将被作为本次督察的重点。

  “太好了!这是好事,也是大事,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希望暴风雨能来得更猛烈些,也希望中央督察组能对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举报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察。”观音山公园一名管理人员迫不及待地说。

  该名管理人员表示,从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公告征集的五个方面内容来看,每一条都指向政府行政可能出现的“病灶”和“软肋”,也都触及经营主体和民众生产生活的痛点,释放出国家迫切解决问题的强烈信号。

  据了解,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以下简称“观音山公园”)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境内,是全国首家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观音山公园地处粤港澳大湾区腹地,占地约一万亩,港、深、莞、广等核心城市都在其1小时生活圈内,是集森林氧吧、文化体验、姻缘许愿于一体的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

  24年来,观音山公园一直致力于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2007年原国家林业局发文称赞观音山为“全国的一个样本”。2019年《人民政协报》公开发文称赞观音山为“两山理论”实践的鲜活样本。2021年《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分别发文称赞公园所取得的成绩。2023年《央视CCTV13》新闻联播称赞观音山的文化活动多姿多彩,不仅丰富了市民的文化生活,更让市民领略到传统文化的魅力。观音山公园已成为全国发展森林文化旅游事业的成功典范。

  特别是“观音山上观山水”九年十次的征联活动,引起了十多亿人的广泛关注,累计收到近50 万副的投稿,为推动了中国楹联文化的传承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名观音山公园工作多年的老员工表示,“在东莞,对东莞营商环境感触最深,受害最深,受害时间最长的民营企业,莫过于观音山公园。观音山公园从1999年承包经营开始,就连续不断地遭遇各种各样的磨难和打压,甚至是有组织的窃听和企图绑架等困苦,这些困苦来自东莞市、樟木头镇的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和个别领导干部,乃至承包甲方石新村(后改为石新社区)。其中各种卑鄙手段花样百出,可谓触目惊心,充分展现出东莞恶劣的营商环境。”

  近年来,观音山公园相关话题屡屡冲上热搜,加上主流媒体全方位报道,不难看出,其辉煌成就的背后,是经营者遭遇的发展之痛、维权之艰。观音山公园24年来遭遇到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被当地拒绝、国家批准了但地方长期不承认;少数官员索贿、索要干股不成便利用公权力试图夺取观音山经营权、破坏观音山公园建设等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执法,甚至官员渎职等违法犯罪的问题。现将观音山公园发展至今遭遇的各种磨难,列举其中一部分:

  一、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遭当地拒绝、国家批准但地方长期不承认的问题

  1997年,观音山公园所属的石新村委会(现为“石新社区”)开始开发村集体林地建设森林公园,1999年,因资金、人才等原因使公园建设无以为继,项目收益更是遥遥无期,于是村领导多方联系到民营企业家黄淦波,希望由他接手并对观音山进行全面开发。黄淦波考虑再三,开始接手这个投资大、风险高、回报周期长、前途渺茫的森林旅游开发项目。

  后经樟木头镇政府批准,石新村委与黄淦波于1999年11月30日签订《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简称:《开发合同》),承包面积约为10000亩,经营权承包期从2000年至2049年。2000年12月,东莞市政府正式批准成立“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占地面积约26000亩(含石新社区、金河社区、官仓社区、樟洋社区)。

  2001年9月5日,双方签订《协议书》,明确约定黄淦波的承包经营权由成立后的“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观音山公司)承担。2002年5月22日,观音山公司成立并承接《开发合同》的权利义务。

  在2005年原国家林业局颁发“准予设立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之后,东莞市政府在市委书记(已于2017年被判无期徒刑)指示下,竟然直接以政府文件方式要求“撤销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行政许可。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有损观音山公园建设和发展的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比如樟木头镇政府下文要求终止《承包合同》并强行收购观音山公园,利用黑恶势力围堵观音山等,对观音山正常经营与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

  二、某官员以权谋私试图夺取观音山经营权问题

  为达到非法侵占观音山经营权的目的,东莞市政府与樟木头镇政府多次滥用行政权、违反行政程序干预、侵害企业自主经营权。2006年6月7日樟府办〔2006〕15号樟木头镇政府“关于成立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6年6月9日樟府函〔2006〕8号《关于调整观音山森林公园规划和经营方式的函》、2006年10月10日樟府〔2006〕53号《关于将观音山森林公园纳入全市森林公园建设规划的请求》、2006年11月21日东府办复〔2006〕912号《关于将观音山森林公园纳入全市森林公园建设规划问题的复函》、2006年12月6日樟储函〔2006〕30号《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经营权调整有关问题的函》等文件,明确显示出两级人民政府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非法进行行政干预,以政府的名义要求一个民营企业交出观音山公园的经营权。

  国家林业局明确指出“东莞市政府擅自收回观音山公园管理权的行为与《合同法》和《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不符。”

  三、西气东输工程违法施工事件

  2008年9月,国家环境保护部依法对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线工程(东段)即东莞市樟木头镇观音山施工路段进行了环境测评和批复。根据环境测评和批复显示,输气管道是沿观音山公园的外侧通过公园(即不在公园的范围内进行任何穿越施工),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却将石油管道直接擅自穿越观音山公园山体近3公里。

  当时,施工方的施工行为极其粗暴,以“大开挖”的方式铺设了一条宽30米、长3公里的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天然气管道,在植被茂密的青山中,留下了一条至今让人不堪入目的黄色疤痕,对观音山公园的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四、南方电网工程违法施工事件

  从2003年开始,南方电网旗下的广东电网公司东莞市供电公司在未经观音山公园同意,未向公园方提供国家林业、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关于同意在公园内架设高压线塔的批复文件,且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多次毁林施工,将多组高压线塔强行违法架设在观音山公园内,此举大面积破坏了公园核心地段的森林,严重影响公园协调一致的整体规划。

  现场有5组高压线塔未经合法手续而强行穿行架设在公园主要游客通道上空,对景区的生态环境、旅游资源造成极大的破坏。景区唯一的上山通道吉祥路被5组高压线横跨上空,高压线距离地面仅为4米多,打雷下雨天,极易发生山火等安全事故。将每年过百万游客的安全置于极度危险的环境之中,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五、从莞高速工程穿越山体事件

  2009年8月3日,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樟木头镇政府及东莞市有关部门召开会议,要求公园同意从莞高速公路穿越观音山公园的方案,即从观音山中开挖长3215米、宽15米、高6米的山间隧道,中间从观音雕像的底部穿过,并采用爆破的方式施工。对此工程,观音山公园据理力争。结果,2013年9月6日从莞高速路观音山隧道左线贯通,施工时以强烈爆破方式开挖的长达3公里的隧道,不仅严重破坏了观音山山脉主体结构,并威胁到了世界第一大花岗岩观音雕像的安全,对观音山生态环境和森林生物链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六、举报公园内违法违章建筑,遭有关部门打击报复事件

  2009年,石新社区书记蔡树生在公园内核心景区违法推倒森林近6亩,兴建了两幢自己的别墅。后因毁林施工导致大规模山体滑坡,才迫使工程搁置。目前,该违法别墅施工现场一片狼藉,严重影响了景区形象。另外,蔡树生还支持另两位香港人余兴和潘宝燕,在观音山公园内的主干道吉祥路两旁违法建造了“名门一号”和“颐雅山房”别墅共三幢。

  多年来,观音山公园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反映园内有人为毁林违建别墅、会所、工厂、住宅、坟墓,砍伐林木种植果树等情况后,却遭到了该局选择性执法报复。2020年12月8日公园收到该局开出的55万元巨额行政处罚决定书。

  各媒体对观音山内毁林违建情况,多年来不断曝光,尤其2020年12月21日发布的《毁林盖别墅、建豪华坟墓,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乱象无人管?》文章,再一次激发了矛盾,招致公园再一次遭受更加疯狂的打击报复——强拆。

  2021年1月4日,由樟木头镇两违小组具体执行,主要针对观音山公园办公区域“法雨台”“凤凰台”,多次强行拆除两地近10处原本就存在的、属于承包前就有的旅游管理设施。

  七、豪华坟墓事件

  公园成立10多年来,某些不法分子在观音山公园内侵占林地,私建了8座大型豪华坟墓,严重破坏了观音山公园的生态环境和景观,给公园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尤其是清明长假的祭祖活动,公园门楼外私售火种、诱导游客私藏火种入园的现象高发,给观音山公园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直接威胁着公园万顷生态林的安全。

  豪华坟墓事件被媒体发现并进行多次报道后,但相关部门仍不作为、不执法,拒不迁走不法坟地。

  八、某些不法分子毁林近两千亩种植果树、蔬菜事件

  自2003年以来,观音山公园范围内的仙泉水库四周、正门楼的两侧区域及会展中心与半山酒店交汇处等区域的森林,因石新社区放纵和市林业局的故意监管不力,被人大面积砍伐森林,生态林被毁改种经济林木(主要是荔枝树),导致观音山公园核心生态区内的森林(生态林)遭到严重破坏。

  据专业司法机构于2014年现场鉴定,截至当时已私砍森林1085.91亩以上,而果树自留地的林权证不足120亩。目前园内私砍树木的现象仍屡禁不止,市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分局为了掩盖其渎职行为,伪造了很多假证据及说法,欺上瞒下,企图蒙骗过关。

  观音山公园针对毁林种果、建坟等情况,多次以书面、口头及电话等形式向东莞市林业局等部门进行反映,但结果令人失望。东莞市林业局口头上表示要“调查处理”,可最终的结果却是“不了了之”。

  九、某些不法村民纵火事件

  2010年1月25日晚,观音山公园发生一起火灾,大火直到第二天凌晨才被扑灭,大片树木焚烧殆尽。火灾发生后,公园约200名员工参与了救火工作,当地消防、治安部门的人员一直在现场奋战到26日才撤离。

  火灾扑灭后,工作人员在现场发现了一把烧焦的锄头,还有一些挖好的“树坑”,原来的林木在焚烧前已有明显的砍伐痕迹。后据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有关人员在现场取证后透露,火灾是有人砍伐林木后准备焚烧泥土,作改种果树之用,火种意外烧到附近野草引发火灾。

  此后,公园于2015年清明节又发生了两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600亩,观音山公园及时上报,但事后又无人被追责。

  森林火灾严重破坏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给公园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十、交通事故违法执法事件

  2003年9月21日,观音山公园外包的客运车出现了一次小型交通事故,当时并无人员伤亡,但当时东莞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迅速介入此事,并授意交警部门有意夸大该小型交通事故是一场重大的交通事故。

  东莞市政府某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力将车祸事故恶意定性,进而导致观音山上山的唯一一条通道被封,几十万上山游客,以及观音山的员工上下山都被迫步行7公里左右的山路,往返时间达6个多小时。

  观音山公园为此多方反映,请求东莞市相关部门给予道路解封,但由于东莞市委主管领导的阻挠,一直没有落实。观音山公园备受煎熬,该起交通事故导致公园道路整整被封长达11个月,严重阻碍了观音山公园正常的经营和发展,给公园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十一、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遇阻事件

  2007年,观音山公园委托国家特许的第三方机构编制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07年—2016年)》(以下简称《总规》)并于同年呈报省林业局。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10年。观音山公园即2017年7月30日到期,需进行修编并报批。

  2017年7月17日,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致函观音山公园,要求及时按有关规定修编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按程序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观音山公园应广东省林业局邀请,湖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接受公园委托曾两次到访东莞市林业局希望配合勘界工作,均遭拒绝,理由是“四至不清”。因得不到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支持,致使《总规》根本无法如期实施,被拖延至今。

  2023年11月初,观音山公园分别就公园边界需详细的坐标工作和协调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再次向樟木头镇委、镇政府和东莞市林业局进行申请。然而时间过去近一个月了,至今仍未得到以上部门的回复。

  十二、东莞市林业局拒绝将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纳入东莞市自然保护地范畴,进而企图摘掉“国家级森林公园”资格的事件

  近年来,东莞市林业局拒绝将观音山公园纳入东莞市自然保护地范畴,进而企图摘掉“国家级森林公园”资格,对公园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再次修编在即的《总体规划》,也因为勘界和确定“四至”工作未果而停滞。

  十三、民营景区申请门票市场调节价遭拒事件

  自2006年4月至今,东莞市发改局对观音山公园门票价格实行的政府定价一直是45元。期间,我司多次申请上调门票价格,但都被拒绝。在这18年间,整个社会经济运行情况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特别是各种物价大幅上涨,人员工资收入大幅提升,我司运营成本大幅加重。45元的门票价格,不仅低于国内同等级的景区,也低于省内周边的景区,一直偏低的政府定价,已经严重制约观音山公园的发展。

  十四、石新社区私自将公园范围的近万亩林权证办在社区名下事件

  2005年,东莞市林业局和石新社区不顾于1999年签订的《联合开发合同》,在未知会公园、未经公园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公园范围内的近万亩林权证办在社区的名下。此举造成了公园所有建设项目难以完善手续,直接导致2007年《总规》无法顺利实施,严重制约公园正常发展。

  十五、观音山公园未获得过森林抚育及保护等方面政策性补贴事件

  24年来,为使公园内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公园累计投资超亿元用于植树造林、护林防火、防病除虫、林相改造及古树名木建档保护等工作,投资近千万元购置各种监控设备、灭火机具及森林防火巡逻车等设备,并指派专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实行全天候监控。

  但市镇两级政府对此并未依法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及扶持,连市政府“农村集体非经济林每年每亩可获得100元的生态补贴”林业惠民政策也从未得到落实。

  十六、东莞市电力部门长期拒绝全公园供电的问题,观音山供电被“卡脖子”24年

  目前,观音山公园近80%服务区域没有市政电力供应,给公园管理和游客服务带来很大的困难。石新社区还从中作梗,在公园申报建设变压器等项目上拒绝给予应尽的配合义务,不给公园在相关申请表格上盖章,从而导致公园供电事宜迟迟无法解决。由于没有足够电力支持,严重影响了公园的正常运营,项目建设难以推动,旅游接待工作严重滞后,公园损失巨大。

  十七、建设防火通道反被罚事件

  2013年清明节期间,曾因有人在公园私自烧香引起火灾,烧毁了观音山公园内的大片树林。为此,公园建了一条消防防火通道及蓄水池。公园修建防火通道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火灾发生后火势蔓延,从而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

  然而,2018年3月27日,东莞市林业局作出的东林罚决字〔2018〕第6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称,观音山公园擅自在“飞云顶”(土名)山头的林地上挖山开路和挖水塘,占用林地面积5970.50平方米,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违法程度较重,要求观音山公园限期一个月内恢复原状,并给予罚款179115元的不当行政处罚。

  十八、某官员以权恶意干预加剧周边社区与观音山公园矛盾事件

  2013年11月18日,石新社区书记蔡树生,无视《合同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园正门楼(游客服务中心)公共厕所旁的停车场进行非法施工(此停车场现为公园所有),不顾樟木头镇政府协调,由石新社区出资每人每天100元,煽动100余名中年妇女数天在现场闹事,恐吓游客,并组织多部出租车围堵景区出入口道路。此外,蔡树生还不断对观音山公园总规内的公益项目进行造谣惑众,混淆视听,为阻挠观音山公园的发展制造人为干扰,极大损害了观音山形象,对观音山公园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十九、观音山公园负责人和高管长期处于被绑架和暗杀威胁中的事件

  观音山公园负责人自开始承包经营观音山以来,经常被黑恶势力恐吓、威胁,电话手机和行踪近二十多年来被长期非法监听跟踪。黄淦波个人的人身安全多次受到威胁,已经历了二十多次未遂的绑架和暗杀事件,严重影响其本人人身安全及公园的发展。

  尽管种种困难加身,麻烦不断,但身处时代洪流的观音山公园却能逆流而上,激流勇进,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时代神话,不禁令人肃然起敬。由此也可洞见观音山人的坚持与倔强。

  这些种种关于观音山公园的媒体报道、文章、视频一直在网络上持续发酵,被讨论、被传播、被解读,形成一个一个绘声绘色的故事,最终汇聚成一场点赞观音山的网络洪流。

  “在我看来,改善营商环境、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关键在地方政府。如果地方政府的工作能坚持求真务实,如中央所说“切实纠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把心思和精力都用在“民呼我为”上,以及企业呼声最直接、最强烈的痛点问题上,那么,很多老大难问题就都能够解决。”观音山公园相关管理人员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东莞市只有依法办事,观音山公园的历史遗留问题才能彻底解决。

  一年之计在于春。希望借此次国务院督查,企业和民众都能畅通地表达意愿,地方政府也能因督查而受到触动并调整施政,积极行政,努力作为,真正把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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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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