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服务保障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加强项目服务,发布鼓励民营经济投资的重大项目信息,在项目推介对接、前期工作和报建审批等方面提供规范、高效、便利的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更好了解“往哪投、怎么投”。
引导督促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三章专门规定了投资融资促进。“引导督促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升服务水平。”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结合法律规定,介绍了金融监管总局重点推进的工作。
不断优化信贷供给政策。对民营企业中占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制定一系列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比如在资本监管方面,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资本权重给予了八五折到七五折优惠。
引导创新保险产品服务体系。针对民营企业避灾挽损、用人用工、技术研发等方面的需求,开发特色保险产品,优化服务。例如,在高技术领域,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分散机制、网络安全保险、无人机保险等试点。
协同创建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在线下,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动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已经通过该机制向小微主体新发放贷款12.6万亿元,平均利率3.66%;在线上,推动多地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和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以数据信息支持银行发放信用贷款。截至一季度末,民营企业信用贷款余额18.1万亿元,同比增长15.4%。
强化融资担保的风险分担功能。推动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将服务小微企业作为主要的政策效益指标,这一类业务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远低于商业担保水平。截至一季度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直保余额1.88万亿元,同比增长11.5%。
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执法乱象,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王振江表示,下一步司法部将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要求,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重抓好几方面工作。
落实法律要求,加快法律配套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及时听取各类经营主体对涉企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等参与监督。
牵头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司法部作为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负责统筹组织全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本级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负责本地区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司法部将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问题查纠整改,坚决纠治到位。
加快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针对行政执法中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监督程序和责任体系,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护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制度支撑。(记者 张璁)